上海海事局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和 船舶防污染管理的通告
上海海事局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和
船舶防污染管理的通告
2025年第2号
2025年春节长假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印发〈春运及春节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确保春节期间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维护上海水域环境,保障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相关船载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码头作业单位、船舶防污染作业单位、船舶污染清除单位要高度重视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及防污染工作,树牢底线思维,自觉承担起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抓紧抓实节日期间船载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的水上安全和防污染工作。
(一)加强节日期间危险货物运输作业过程中的值班,保证指挥、信息系统畅通;
(二)载运散装液态危险货物船舶进出黄浦江应按照《上海海事局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浦江水域通航安全管理的通告》(2021年第3号)要求做好相关船舶动态信息报告工作;
(三)相关单位要对应急设备、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其充足并处于可用状态,做好突发事故应急准备;
(四)遇重大险情和事故应及时处置,并及时向我局报告。
应急电话:12395。
二、春节期间,我局对船舶防污染作业及散装液态危险货物船舶进出上海港作业作出如下安排:
(一)1月27日1800时至2月1日0800时期间,港内禁止进行船舶清舱作业和散装液态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
(二)1月27日1800时至2月1日0800时期间,确因生产所需须进出上海港的散装液态危险货物船舶,其船舶作业单位和收货人于1月24日前将《2025年春节期间船舶载运散装液态危险货物动态预报表》(附件1)、《2025年春节期间应急联系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局。
Email:wfc@shmsa.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2025年春节期间船舶载运散装液态危险货物动态预报表
2.2025年春节期间应急联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