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等六家单位联合发布《上海长江口及其附近海域海洋渔船交通安全管理提升“七大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洋渔船交通安全管理七大提升工程工作方案》,近日,上海海事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东海救助局、上海打捞局、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和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联合制定发布《上海长江口及其附近海域海洋渔船交通安全管理提升“七大行动”工作方案》,全力防范化解涉渔船舶海上安全事故风险,推动水上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一是开展渔船本质安全提升行动。立足夯实渔船安全基础工作目标,加强渔船检验人员业务交流与实训,制定10人以上渔船通导和救生设备重点检验项目和检验要点,督促上海籍海洋渔船按要求配备VHF、EPIRB、AIS等关键设备;深化船舶检验机构与涉海部门协作,形成海洋渔船安全监管合力;建立完善并实际运行渔船检验质量管理控制体系,系统提升海洋渔船检验水平。
二是开展长三角涉渔监管部门联管升级行动。聚焦海洋渔船安全管理综合治理成效提升,建立江浙沪两省一市各涉渔部门基层联络方式,明确两省一市各涉渔部门管辖范围和共管区域;探索与渔政、海警部门在关键时间节点实体化运行商渔船联管中心,联合浙江、江苏等海事部门组织实施“护渔行动”,防范渔船集中出港交通流与商船交通流无序对冲。
三是开展商渔船航行作业规范行动。锚定商船航行与渔船作业有序分离工作方向,配合部海事局做好长江口及其附近海域公共航路规划和公布工作,推动公共航路等要素在商渔船电子海图终端设备上显示,引导商船使用公共航路、推荐航路,促使渔船远离商船航道航路;配合部海事局加快推动岸基AIS核心网推广工作,在AIS助导航信息播发中新增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等防碰撞安全信息。
四是开展涉渔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强化涉嫌违法渔船、涉渔“三无船舶”执法处置力度,制定发布上海海事局《海洋渔船渔港水域外违反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常见违法行为清单》和渔船违反海上交通秩序监督管理“以案释法”案例;以《长江口和长江上海段航行安全指南》编制推广为契机,针对渔船船员开展《海上交通安全法》、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普法宣传,提升渔船船员法律法规意识。
五是开展商渔船智慧监管提升行动。借助智慧海事商渔船安全管理模块推广使用契机,科学设置渔船避免捕捞作业区,持续收集并向对应海洋渔业管理部门通报渔船涉嫌违法违规作业信息;结合商渔船安全管理模块使用实际,持续完善商渔船碰撞自动报警功能,提升商渔船防碰撞干预能力;优化完善外国籍船舶进入我国领海报告制度,对进入长江口领海水域的外国籍船舶进行商渔船防碰撞安全警示提醒。
六是开展商渔船碰撞难点问题攻坚行动。锁定商渔船碰撞难点重点,强化非五星旗船舶安全警示提醒,借助船舶代理和上海港引航等手段实现船舶抵离港前安全警示“双提醒”和船舶“叫应”;加大渔船安全通信频道值班值守点验,集中排查渔船海上值班值守情况,依托“双共”平台定期将渔船点验情况向相关部门予以通报;依托技术创新,探索推广商渔船防碰撞智控平台、商渔船防碰撞船载终端等信息化系统应用。
七是开展涉渔船舶搜救能力提升行动。结合实际优化救助船舶部署,在开渔、渔船集中回港避风等重点时段分级预置救助力量;结合“进渔村”等宣讲活动,优化渔民及其家属遇险报警操作培训;协调各地海洋渔业管理部门指导渔船在开捕期间结队出海、结队作业、集中锚泊,提升渔船集体抗风险能力。
接下来,上海海事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东海救助局、上海打捞局、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中国船级社上海分社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工作要求,统筹协调抓好《上海长江口及其附近海域海洋渔船交通安全管理提升“七大行动”工作方案》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七大行动”取得实效,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从“基本建成”向“全面建成”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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