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海事局关于向泰州市姜堰区水运公司送达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文章来源:宝山海事局
索引号:shmsa-0374-2023-91226
发布时间:2023-03-20 14:35
宝山海事局关于向泰州市姜堰区水运公司
送达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沪宝山海告〔2023〕004 号
泰州市姜堰区水运公司:
经调查,你公司存在如下违法行为:你公司所经营的“水运898”船舶进出锚地时未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我局于2023年03月10日作出《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下列文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1.《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海事罚字[2022]010800081512)
联系方式: 021-56875567
联系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1弄2号1楼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宝山海事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