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二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从业资格考核工作的通告
上海海事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二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从业资格考核工作的通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安排,现就上海考区2024年度第二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以下简称“两员”)从业资格考核从业资格考核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符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即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
本次“两员”从业资格考核日期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本次“两员”考核日期安排如下:
2024年11月28日至29日。
具体科目时间安排为:
11月28日09:30-11:00,包装;
11月28日14:00-15:30,集装箱装箱;
11月29日09:30-11:00,散装液体;
11月29日14:00-15:30,散装固体。
(二)考核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4日12:00时至2024年11月8日24:00 时。
三、考核地点
上海海事局船员评估示范中心(上海市虹口区密云路481号,密云路588号对面)
四、考核报名要求
1. 本次考核报名采取网上注册报名方式(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1《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考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进行报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予受理。
2. 本次考核为全国统一考试,并采用上机考核的方式进行。考生可自愿选择全国任一考场参加考核,由于本考场机位有限,本次考核按系统中考生报名时间顺序受理并核发准考证,若报考人数超过本考场可用机位容量,后续考生报名将不予受理。考生可就近自愿选择其他省份考场报名。
3. 考生考场号和座位号届时根据考点现场指示牌确定。
4.“两员”考生报名时,应当标注参加考核的科目。申报人员考核科目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可根据自身情况单选或多选);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
5. 11月18日至11月29日期间,考生可集中在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自助打印准考证,未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者(报名成功页面截图不作为准考证使用),不得参加考核。
6. 网上考核报名请上传标准证件照电子照片(近半年内拍摄,小2寸免冠正面照,底色均匀,该照片将在准考证及从业资格证书上使用,具体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请勿上传任何形式的自拍照、互拍照、艺术照、带有环境背景的照片或经PS修改的照片,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报名不成功的风险由报名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核事宜
1. 考生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核,未携带者按弃考行为处理。因考核资源有限,严禁考生报名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及恶意占用考核资源。
2. 考生应提前将与考试无关物品集中存放在指定区域,禁止携带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复习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因反复安检影响入场考试。
3. 考生在考核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及准考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备核查。
4. 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退出考场。
5. 我局不组织、不参与任何收费性质的考前培训,请考生注意甄别。
特此通告。
附件: 1. 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人员考核大纲(2023版)》《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大纲(2023版)》的通知
3.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复习指南
上海海事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