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公安、检察部门共同签署《护航长江水运安全协作备忘录》

文章来源:法规规范处   索引号:shmsa-0234-2025-103476   发布时间:2025-01-22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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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保障长江水运安全,充分发挥公安、检察和海事等部门在打击长江水域违法犯罪、维护长江水域交通运输安全以及提供法治保障等方面的职能作用,1月16日,上海吴淞、浦东、宝山、崇明海事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共同签署《护航长江水运安全协作备忘录》。上海海事局副局长谢开运、上海市文旅局副局长程梅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永勤出席会议并见证签约仪式

    协作各方以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等重大国家战略为目标,围绕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将护航长江水运安全作为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在多方面达成一致意见。一是保持高压态势,推进长江水运领域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二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守牢危化品运输安全红线底线。三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助推平安水运发展。四是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畅通长江水运领域执法司法有序衔接。五是加强行政司法联动,凝聚协同治理合力。六是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共治机制,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互联互通。七是搭建护航长江水运安全联合宣传平台,增强平安水运法治观念。八是加强行政与司法资源共享,携手打造人才发展的新高地。

    下一步,上海海事局将以此次协作备忘录签订为契机,加大与公安、检察部门的合作交流,整合各方优势,强化长江水运安全织紧织密防护网,保障构建高效便捷、融合发展的长江航运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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