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多项提案获国际海事组织防止和应对污染分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1月27日至31日,国际海事组织(IMO)防止和应对污染分委会第十二次会议(PPR12)在英国伦敦召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会同驻英国大使馆海事专班,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中国船级社,上海、河北、山东、广东、深圳海事局组成中国代表团参会,上海海事局许骐副局长作为团长带队参会。
会议共16项议题,成立了海洋生物安全、防止船舶空气污染、船舶塑料垃圾三个工作组,以及MARPOL公约附则Ⅳ修订、燃料加注船运输生物燃料混合物和MARPOL公约附则I相关事项两个起草组。
上海海事局充分发挥MARPOL公约研究室“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作用,在上级指导下始终跟牢会议进展,会同各方积极开展专题研究,在国际会议多次发声,充分展示海事力量。会上,我国提交的8份提案取得预期成果,其中通过MARPOL公约研究室提交提案7篇,“《船载集装箱塑料颗粒海上运输导则》的实施经验”“对MARPOL公约附则VI第12.3.2条进行统一解释的建议”得到多数国家支持,获会议通过。会议讨论形成了《关于传统燃料加注船运载生物燃料和MARPOL I类货物的临时指导意见》《船舶生物污垢水下清洗指南》《洗涤水排放环境风险评估指南》《2025年减少船舶塑料污染行动计划》《2023年有害材料清单制定指南修正案》草案,将提交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第 83届会议批准。
接下来,上海海事局将持续做好海事危防国际履约工作,充分利用MARPOL公约研究室等重要平台,加强海事国际规则沟通,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技术交流与学术研讨,推动建立多边框架下公平合理的国际规则发挥积极作用。